山東半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自創區”)是國務院批準的第13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依托濟南、青島、淄博、濰坊、煙臺、威海六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
“十三五”時期,我省以深化改革與機制創新為動力,著力增強自創區自主創新能力,突出區域特色和產業特色,推進區域協同發展,構建符合創新規律的新機制和創新創業生態環境,自創區對全省高質量發展的示范帶動作用日益凸顯。自創區的總體定位是“以藍色經濟引領轉型升級的自主創新示范區”,具體定位是“四區一中心”,即全球海洋科技創新中心、體制機制創新先行區、經濟轉型升級樣板區、創新創業生態示范區、開放協同創新引領區。山東省政府成立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省政府常務副省長、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省科技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6年9月,我省出臺了《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30號),對自創區建設發展做出頂層設計和安排部署。為加快自創區建設進程,2016年11月,省財政廳、科技廳聯合出臺了《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并于2019年9月進行了修訂,聚焦打造專業化“名片”園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國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三個重點,充分發揮好自創區引領示范作用。為加強對自創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2020年8月印發《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進一步健全規范、協同、高效的自創區工作運行機制。
“十三五”期間,自創區內各高新區針對加快自創區建設、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等分別制定出臺政策文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創區創新政策體系。在空間規劃上,各高新區多采取一區多園模式,如濟南高新區已形成中心區、高新東區、臨空經濟區、章錦、創新谷共五大片區,總面積318平方公里;青島高新區包括膠州灣北部主園區、青島高科技工業園、青島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青島科技街等10個片區,總開發面積467平方公里,在輻射帶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產業規劃上,各高新區立足特色產業、突出地方優勢,分別確立了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主導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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