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創新能力,將科技成果更有效地轉化為生產力,從2005年起,法國政府斥資15億歐元在各地扶持60多個不同產業的科技園區,也稱“競爭力集群”。如今,這種“企業+實驗室”的模式正在得到越來越多的人認可,不但提高了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節省了資金,還使得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空前高漲。
多層次構建“競爭力集群”
“競爭力集群”是指在特定的地理范圍內,一些企業、公司或私營研究機構以合作伙伴的形式聯合起來,相互協同,共同開發以創新為特點的項目。這種合作一般以共同的市場或科技研究領域為基礎,尋求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
其具體實施途徑是,選擇有潛在競爭力和培育前景的地區,圍繞創新項目,幫助企業、培訓中心和研究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競爭力集群”計劃實施近七年以來,法國已建成71個“競爭力集群”,超過7000家科研機構、企業參與其中,研究人員約1.5萬名,資助科研項目達到886個,在研發方面累計投資46億歐元,其中11億歐元由國家承擔。
法國“競爭力集群”分為三個等級,其中第一等級是六大具有全球領先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包括以里昂為中心的生物工程產業集群、以波爾多和圖盧茲為中心的航空航天產業集群、以巴黎為中心的醫藥產業集群和軟件產業集群、以藍色海岸各城市為中心的通信產業集群以及以格勒諾布爾為中心的微電子產業集群。
第二等級是九個“全球使命計劃”,其中包括香檳一阿登一皮卡第農業集群,里昂化工、環境產業集群等在全球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聯合體。
第三等級是52個“國家使命計劃”,其代表性集群包括利穆贊—比利牛斯地區陶瓷產業集群、羅訥—阿爾卑斯—弗朗什孔泰地區塑料加工產業集群以及普瓦圖一夏朗德地區運輸產業集群等。
法國之所以在國際競爭中能夠保持現有地位,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競爭力項目的蓬勃發展。這些項目包括陶瓷業、糧食生產新技術、兒童產品、納米技術、現代運輸、可再生能源和建筑、高檔紡織業、環保型車輛、化妝品等。
“企業+實驗室”模式
法國的“競爭力集群”由多個層次組成,既包括實力雄厚的跨國企業,也有大學、科研機構、中小創新型企業,甚至還包括幾個人的微型企業。一些中小企業由于缺少規模效應,在全球化競爭中逐漸處于劣勢,但在“競爭力集群”園區內與其他企業相互協作,或許能以群體優勢占領市場。
按照法國有關規定,必須由至少兩家企業和一個實驗室共同合作,才能申請項目。這種將企業與實驗室相結合的模式,不僅可以分擔研發風險,提高合作效率,還可以將研發成果在最短的時間內轉化為產品,及時推向市場以獲得較高的回報。此后,企業利用獲得的利潤再進行研發投入,從而形成良性循環,提升總體競爭力。
創新的動力往往來自于市場,所有的創新也需要考慮經濟效益,而不是為了創新而創新。位于阿爾薩斯一洛林地區的“未來汽車集群”無疑是個很好的例子。2001年,65家汽車企業構成了該地區最初的產業集群。該集群成立后,每年至少生產90萬輛汽車,營業額高達200億歐元以上,法國標致一雪鐵龍公司和美國通用汽車公司都在該地區設有生產線。高新技術研發機構與汽車制造企業的對接,充分吸納了創新型產業的溢出效應,使得“未來汽車集群”在生產“清潔汽車”和“智能汽車”方面保持領先優勢。
政府發揮關鍵作用
法國政府的支持在“競爭力集群”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具體來說,法國政府主要通過三種形式對“競爭力集群”項目進行幫扶:一是政府研發機構直接參與項目研發,向企業轉讓技術和研究成果;二是將一些重大研發項目以招標形式向私人投資開放;三是對個別中小企業直接給予資金支持。
在“競爭力集群”計劃實施最初,法國政府共撥款15億歐元,其中四億歐元用于對企業實施財政支持,三億歐元被用于減免企業稅收,八億歐元用于技術研發機構的財政補貼。
法國政府規定,“競爭力集群”項目可享受免除利潤稅、職業稅和地產稅的優惠政策。對于在企業從事研究和創新工作的雇員,企業還可以免繳50%的社會分攤金。
在“競爭力集群”取得成效后,法國政府嘗到了創新的甜頭,2009年底又推出規模為350億歐元(相當于法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8%)的“政府借債”計劃。高等教育、科研、中小企業及工業、可持續發展、數碼產業等五大重點領域將直接從中受益。
法國總統薩科齊表示,“政府借債”計劃將在長期內產生積極的經濟、社會影響,“為法國經濟注入活力”。他預計,該計劃可進一步帶動公共和私有行業總計600億歐元的投資活動。
“全方位管理”助推園區建設
“競爭力集群”項目除了在合作模式上創新之外,在制度管理和配套服務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優勢。
一是注重項目的法律與制度管理,項目立項有法可依,并特別強調操作透明,程序規范,便于社會監督。
值得一提的是,在對項目進行評估的過程中,法國政府還建立專門網站對項目的發展給予跟蹤式關注;對重點項目的審批特事特辦,簡化程序。此外,法國政府還對重點項目秉持開放性原則,項目數量不封頂,可不斷投標,政府追加審批。
二是按照產業規律和產業協作的自然關系組織項目實施,既強調產業和地區的合作,又注意地區的特色和平衡,避免重復立項。
三是注重對“競爭力集群”項目的配套服務。“競爭力集群”園區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各合作伙伴組成的常務理事會負責,包括代為向政府申請資金及調配使用。
例如,位于法國尼斯和科達蘇爾附近的索菲亞·安蒂波里斯科技城容納了1000多家高科技公司。該科技城配備接待中心、新興企業培植中心、技術開發中心、國際智密區俱樂部等服務型機構。該科技城的索菲亞?安蒂波里斯協會基金會還舉辦高水平的科技培訓班,組織科技和經濟預測報告討論會,促進科技城的企業與其他科技城保持合作與信息交流。
推動“競爭力集群”建設
然而,隨著“競爭力集群”計劃的推進,一些問題也逐漸凸顯。法國工業部長貝松認為,目前面臨的最大瓶頸是資金短缺。如何更好地讓中小企業融入,將科研成果工業化等,也成為困擾“競爭力集群”發展的主要問題。
貝松表示,只有創新才能讓法國保持強大的競爭力,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為此,法國將在三方面繼續推動“競爭力集群”的建設。首先是改善“競爭力集群”的日常運行,增加財政投入以及保護創新;其次,利用好“未來項目投資”,即高新技術方面的投資;第三,通過在歐洲和國際范圍內的合作,繼續擴大法國“競爭力集群”的規模和影響。(作者:記者 李學梅 鄭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