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標自2013年試行以來,對引導國家高新區在壯大優勢產業、營造生態環境、健全服務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深入推進和區域產業結構與經濟發展方式的調整,國家高新區如何以產業集約化、集成化、集群化的方式創造品牌、搶占先機和引領區域經濟發展,無論是現實的需求,還是戰略的訴求,修訂和完善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標體系,使之更加科學性、前瞻性、規范性和可實施性,對于國家高新區乃至其他園區的產業發展都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為此,參加本次座談會的代表,從產業集群的理論研究、園區管理和集群運營等不同側面,對指標體系提出了具體的、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就產業基礎、增長幅度、發展前景和相關數據采集、評價后果以及指標的具體設置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會議形成的共識是通過創新集群建設,一要引導全國高新區在一定階段,遴選出一個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產業,以集群化的方式,力爭在三至五年內形成區域品牌,實施差異化發展和重點產業的聚焦、聚集、聚變;二是引導集群龍頭企業,圍繞產業鏈布局和強化關鍵技術的研究和成果轉化,參與和支持創新創業活動,關注互聯網+等新技術及應用對產業發展的影響,為優勢產業的做強做大,建立可持續的、戰略的、創新的科技支撐體系;三是引導集群建設單位及國家高新區,進一步探索產業集群化發展的有效機制,形成符合國家戰略導向、滿足地方實際需求和保持產業競爭優勢的組織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