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芬蘭科技企業孵化器
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芬蘭進入了選擇繼續發展資源型經濟,還是發展知識型經濟的關鍵時刻。芬蘭政府和各界人士普遍認為依靠芬蘭僅有的自然資源——森林資源,和傳統產業——木材加工和造紙業,只會進一步用竭資源,破壞環境,必須發展知識型經濟,發展高科技產業。由此政府開始實行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并重的發展戰略,并提出“公司國際化”的口號,鼓勵公司“國際化經營”,促進產業多樣化。今天,芬蘭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具經濟生命力的地區。
芬蘭的科技園是科技專有知識傳播的最重要媒介,兼具科技企業孵化器、工業園、風險投資等功能,以科技小企業和研究單位為主,核心是企業孵化器,依托于大學而發展。芬蘭科技園是芬蘭科技開發的主導,代表著芬蘭科技發展的方向,全國90%的研發工作在這里開展。芬蘭的科技園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中流砥柱,是產學研結合并迅速將科研成果轉換成生產力的基地和交匯點。
芬蘭政府在80年代成立了由芬蘭總理擔任主席的芬蘭科技政策委員會;提出了科技開發為核心的科教興國戰略,并制訂了科技政策,主要內容是:將科技開發定為產業政策的首要內容,加大研究與開發投入,以科技開發帶動產業發展,增加芬蘭工業整體競爭力;成立了為企業研究與開發提供咨詢服務和經費資助的芬蘭國家技術發展中心(TEKES);在全國先后建立了17個促進產學研結合、孵化高新科技企業的科技園。
(一)芬蘭科技創新體系的中堅——芬蘭國家技術發展中心(TEKES)
芬蘭國家技術發展中心(TEKES)成立于1983年,是介于政府與研究實體之間的中介機構,其宗旨是提高芬蘭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力,增加產品出口,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社會發展。其職能是:
1.起草、籌備國家技術發展政策;
2.籌備、資助、協調國家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
3.對大學、工業研究開發項目進行資助;
4.支持、協商國際范圍的技術合作;
5.對中小企業技術轉讓提供服務。
TEKES在冊成員有200多個,在全國不同地區設有14個分支機構——“就業和經濟發展中心”(一般稱為T&E中心,這些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與芬蘭的企業家和創新人才保持密切關系),在世界發達國家均有代表處,一方面對技術競爭力、企業所處位置和技術發展趨勢進行測定評估,使國家具有前瞻性,另一方面將國家撥款和企業稅收經費投入已建或待建的研究項目,以支持高新技術發展。通常政府研究與開發資金的1/3由該中心支配,是政府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資助機構,年預算經費平均20多億芬蘭馬克。中心使開發與生產有效的結合起來,成為名副其實的新技術、新產品“孵化器”。
(二)芬蘭科學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基本情況
芬蘭人對科學園的定義是:科學園是知識型組織從事高等教育、研究與技術轉讓活動的地區。科學園的建設,是從活躍研究與開發,促進科學研究單位與工業產業相結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發展更多的科技型小企業,以擴大就業、繁榮經濟的角度出發,將具有研究、開發、轉讓功能的知識型組織以及尋找新技術的公司在某一地域(一般是大學周圍)集中地聚合在一起,使之形成一個學術氣氛活躍、商業氣息濃厚的特殊地域。按照目前國際上對園區的五大分類(即:科學園、研究園、科學工業園、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芬蘭的科學園應屬第一類,即以科技小企業和研究單位為主,核心是孵化器,依托于大學而發展。這與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概念完全不同,而與我國的創業中心更加接近。
芬蘭的科學園全部建在大學和科研機構集中的地方。一般是由地區政府牽頭投資,周圍的大學、研究機構參加,銀行、保險公司、相關聯的各種基金和投資公司入股,諸如NOKIA、UPM等大公司也積極投入,甚至還吸引了一些個人資金,共同組建成科學園管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科學園中的大量職能工作是由進駐科學園的專業公司承擔的,不僅僅是一些秘書公司、物業公司,還包括專業的孵化公司。
(三)芬蘭科學園的基本特點
1.以創造新企業和就業機會為目標。
由于芬蘭多年來一直存在較高的失業率,為中小公司服務、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成為各科學園主要目標之一。芬蘭有20多萬個中小公司,占公司總數的99%,為芬蘭創造了60%的生產總值,雇傭的人員占就業人數的64%。
2.與大學、科研機構及工業界聯系緊密。
芬蘭的科學園全部建設在大學周圍,科學園與大學不僅有地理上的優勢,而且通過相互參股、項目合作、成果轉讓與引進以及進駐等多種方式,實現了內在的有機融合。特別突出的是,科學園一般是根據當地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優勢來確定自己的專業領域,而各種項目也是圍繞這些優勢領域展開的。這同時也是當地大公司的專業優勢,所以芬蘭幾乎所有大公司也都要在當地科學園中占有一席之地。
3.支撐體系健全,政府支持特色明顯。
芬蘭科學園全部依賴于來自歐共體的、國家各部、市以及各種名目的基金資助。這不僅包括建設和啟動費用,還包括日常的人員費用、項目費用、用于服務的補貼、種子資金及風險資金等。科學園還與國家專業技術中心、國家技術開發中心等有政府背景的組織組成了有機的聯系網絡,從這些機構獲得資助。
4.服務內容豐富具體,具有很強的增值作用。
所有的科學園都是服務型的,辦公服務有的是由科學園提供的,有的是由大量進駐科學園的服務公司提供的。科學園本身提供了大量能夠產生附加值的軟件服務,如各種組織、管理、項目、資金、信息、咨詢、研究、教育培訓、策劃等各種促進活動、創新活動、孵化活動、顧問活動及商業化活動,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企業真正需要的、可以實際利用的、能產生效益的服務。
5.科學園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雖然科學園為進駐企業提供了一些有償服務,但科學園提供的服務以軟服務為主,而且大部分是無償的。
6.管理者本身是專家,科學園就是一個專家組織。
芬蘭科學園的另一個鮮明特征是專家管理。科學園就是一個專家組織,分別由來自大學的教授、大公司背景的具有企業家素質的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及少數秘書人員組成。他們一般每個人負責一些具體的項目組織,或者負責一些普遍的咨詢工作,而一些繁雜的、具體的維修、后勤服務等工作都是由其它的服務公司來完成的。
7.公司制的運行體制。
芬蘭科學園一般由當地政府、大學、科研機構以及銀行、保險公司和大型公司投資,組成有限責任公司來實施運作。反過來,科學園也會持有風險投資公司、技術轉移公司及開發基金等支撐機構的股份,形成了一個聯合投資、互相持股的有機網絡。
8.集中管理,分散經營。
芬蘭科學園中的大量工作都是由各專業公司來完成的,并非自己要建立起大而全的機構。如,有些孵化器是由專業的孵化器公司經營的;專業技術中心也是與科學園分灶吃飯的。其它如秘書工作,是由秘書公司完成的,投資是由種子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完成的。這些公司也與科學園管理公司相互參股,在經濟上和業務上既相互獨立,又密不可分。他們聚集在一起,形成了為科技企業服務的群體。
9.芬蘭科學園系統是芬蘭科技發展的核心體系。
芬蘭科學園是芬蘭科技開發的主導,代表著芬蘭科技發展的方向。芬蘭科學園中發展最為普遍的領域是環保與信息技術,其次是電子和能源技術等。而這些領域恰恰是芬蘭發達的產業領域之所在。通過科學園的研究與開發活動,使得芬蘭在這些領域不斷保持優勢,并進一步發展其它優勢領域。
二、意大利的科學園和企業孵化器
建立科學園和企業孵化器是扶持高新技術發展產業發展的重要措施。科技園區能為高新技術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條件,促進大學、研究院和企業間的聯系,是連接社會需求、經濟發展和科技力量的一種工具。意大利政府非常重視科技園區的發展,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支持。意大利的企業孵化器一般位于科技園區內部,是科技園區整體中的一部分。
(一)意大利的科技園區(企業孵化器)概況
意大利科技園區發展較晚,20世紀80年代初期,在歐共體(現為歐盟)、意大利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支持下,意大利建立了第一個科技園區——的里亞斯特科技園區(TrieseteArea),扶持了一批高技術企業。1990年,意政府為改變南部地區經濟落后狀況,提出在南部實施“科技園計劃”,由大學科研部負責,1993年開始實施。目前,全國共有35個科技園區,其中南部13個,北部和中部有22個。建立科技園區的宗旨是加強大學、科研院所、企業間的聯系,為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的環境。通過園區各類機構(園區聯合體、企業孵化器、研究機構及金融機構等)的合作,為企業提供研究開發、人才培訓、金融咨詢和市場開拓方面的服務,“孵化”新型企業,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科技園區一般由當地政府部門、研究機構、企業、金融機構和商會所組成的聯合體(康采恩)進行管理,協調區內的各項事務。
意大利共有45個企業孵化器,其中有私立的,也有公私合營的,大都分布在各個科技園區,由園區聯合體管理。例如:意大利Bergamo省的PointParkforTechnologicalInnovation科技園就有一個主要是孵化新創企業的孵化器。無論是私立的,還是公私合營的,企業孵化器都必須密切跟蹤具有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成果,依靠提出創新項目、提供創新服務和孵化高新技術企業來求生存、求發展。
(二)意大利科技園區的類型
由于各地的環境條件不同,各科技園區的技術、產業發展領域和為企業所提供的各種服務業務各不相同。以下是幾種不同類型的園區:
1.研究開發型園區。
最有代表性的是的里亞斯特科學園區,它是意大利的第一個科技園。
2.南方“扶貧型”園區。
為改變意大利南部地區經濟落后狀況,意大學科研部、南方干預部、預算部于1990年聯合簽署協議,在南部地區實施“科技園區計劃”,并于1993年開始實施,逐步在南方落后地區建立了13個科技園區。
3.產業結構調整型園區。
這種科技園區是由當地政府、研究機構和企業支持建立的,旨在調整當地工業結構,開發新產品。
4.協會型園區。
位于都靈的Torino-Novara-Ivrea三角區是由菲亞特集團的阿涅利基金會提出,聯合STET集團、Olivetti集團、SIP、意大利中小企業協會、意大利動產銀行、工會組織、大學和研究機構共同建立的跨地區的協會性的科技園區。它是通過協會的形式,在面積達1.34萬平方公里的工業發達地區內,把各方面的力量聯合起來,圍繞技術園區協會選定的項目開始研究工作。
5.企業與研究機構合辦中試基地。
1995年在南方Brindisi市新建的光電技術研究開發基地——OPTEL,是由四家大企業聯合出資、國家研究委員會以其科研成果入股的企業。這種中試基地型的企業是意大利公立和私營方面的研究力量相結合的重要嘗試。OPTEL公司開發出的行業共性光電技術成果,可以再向周圍其他公司轉移、輻射,使高技術成果實現商品化。
6.民營科技園區。
位于米蘭的圣·拉法埃勒生物醫學科技園區是意大利第一個“私營”科技園區,由RAF科技園區股份公司于1993年創辦。RAF公司聯合了23家單位,為進入該園區的企業提供物業管理、R&D實驗設備、技術轉讓、人才培訓、國際會議、企業“孵化”、產品銷售等一條龍的系列服務。
(三)意大利科技園區的相關管理機構
1.意大利政府在科技園區發展中的作用
科技園區的概念在20世紀90年代初才逐漸形成,直到1999年才首次出現在意大利政府第297號關于支持科技創新活動的法令中。該法令重點資助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辦和發展。到目前為止,意大利政府還沒有針對科技園區的專門法令、計劃或政策,對科技園區的建設和發展也沒有統籌的規劃和指導。大學科研部雖然設有園區辦公室,但僅限于為南方欠發達地區的13個科技園區初建時提供了項目資金,總計4000億里拉(約合2億美元),并不參與后續管理。
2.科技園區聯合體
科技園區聯合體是意大利科技園區的日常管理、協調和創新服務機構,是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的設計、實施和管理者。園區聯合體的組成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包括當地政府部門、研究機構、企業、大學和金融機構。
3.科技園區協會
意大利科技園區協會于1991年成立,目前35個科技園區中有27個是其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每年向協會交一定數額的會費。意大利科技園區協會并不參與其成員單位的具體管理,僅對科技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提供間接的支持,例如:提供信息、組織會議、加強交流、促進合作。協會由主席、秘書長及9個理事組成管理機構,但他們都是兼職的,日常工作由秘書組的3個專職人員負責。
(四)意大利科技園區的激勵措施和優惠政策
1.對于有前景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項目,聯合體可以提供多達項目成本70%的低息貸款(年利率3.7%);聯合體還可以提供研究費用的70%,將來按比例從成果收益中返回。
2.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特別)基金:對于在園區實驗室內委托研究項目的中小企業,該基金可支付50%的研究費用(每年的總研究費用不得超過4億里拉,約合20萬美元)。
3.大區基金:對設在園區的聘用高素質的人才和技術工人、旨在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技術先進的實驗室,園區所在的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亞大區政府可以提供40%的開辦費。
4.大區銀行優惠貸款:對于引進高新技術并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產品的企業,大區銀行提供特別優惠貸款。貸款利率分別為:小型企業4%,中型企業5%,大型企業6%。
5.歐盟創新經費:園區內的中小企業也可以申請歐盟技術和創新項目經費。(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研究人員:顏振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