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回顧
“十五”期間,國家高新區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指導方針,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營造創新創業環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就。
經濟總量持續高速增長,成為帶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支撐。53家國家高新區的主要經濟指標都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長速度。2005年,國家高新區內企業創造的工業增加值達6820.6億元,占全國的9.0%;出口總額達1116.5億美元,占全國的14.7%;工業增加值、出口創匯占全國的比重,分別比2000年提高4.6和7.2個百分點。北京、蘇州、武漢、長春、西安、南京、吉林、長沙、合肥等31個國家高新區工業增加值占所在城市工業增加值的比重已超過20%,成為拉動地方經濟快速增長的重要力量。
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初步形成了特色化、規?;?、集群化的產業發展態勢。北京的信息技術、上海的微電子、深圳的通信技術、長春的光電子和汽車及零部件、西安通訊及軟件、成都的生物醫藥、杭州的通訊設備、武漢的光電子、天津的綠色能源等產業集群已經或正在形成,為構筑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帶,在促進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經濟崛起等國家重大戰略的實施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形成了從研發到產業化的完整科技創新體系。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日趨突出,技術創新能力不斷提高。以大學、科研機構、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中心、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和大學科技園為依托的創新平臺正在形成。2005年,國家高新區內企業研發(R&D)經費達到806.2億元,占全國研發(R&D)經費總額的30.7%;國家高新區內科技企業孵器的孵化場地面積、在孵企業數等主要指標均占全國的近40%。
聚集了國內外各類創新資源,正在成為區域創新的主戰場。2005年國家高新區521萬名從業人員中,40.6%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碩士14萬人,博士2.3萬人,國家高新區成為了我國創新創業人才最集中的區域;企業累計發明專利達到16412項;國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27293家,其中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已占全國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的40%。
涌現出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企業,培育了一大批創新能力強、高成長的中小企業。年營業收入超億元的國家高新區企業達到3389家,10億元以上的達到517家,100億元以上的達到42家。培育和聚集了聯想、華為、中興、用友、海爾、東軟、中芯國際、長春生物、長沙遠大、地奧制藥、烽火科技、大唐通訊、UT斯達康等一大批具有較強競爭實力的自主創新的大企業集團和中芯微電子、百度等一批創新能力強的高成長性企業。
積極實施國際化戰略,對外開放度日益提升,國際影響力不斷提高。大部分國家高新區在吸納國際資源、積極參與國際產業分工搶占國際市場等方面不斷進取,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持續增長,吸納的跨國公司和跨國人才不斷增加,所承接的軟件外包業務成倍增長,對外投資取得了新進展?!爸嘘P村”“上海張江”等一批知名科技園區引起世界科技產業界的高度關注。其中幾個比較突出的國家高新區已經開始向世界一流高新技術產業創新集群邁進?! 猿旨s化發展道路,實現了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2005年,53個國家高新區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土地實現工業產值30億元,實現工業增加值近7億元,出口創匯1.2億美元,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國家高新區倡導綠色和清潔生產,嚴格限制污染企業,在推進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示范區創建工作中取得明顯成效。此外,國家高新區在加快產業化進程中較好解決了勞動就業、居民生活保障、社會事業發展等系列問題,促進了區內經濟、社會、自然與人的和諧發展。
大膽進行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創新運行機制,園區發展的創新環境得到改善。國家高新區在行政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方面積極進行探索,建立了“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和服務體系。據統計,國家高新區管理機構規模只相當于一般行政區的1/4~1/5,工作人員只有行政區的1/8~1/10。北京、天津、上海等國家高新區在地方立法、人事制度、投融資制度、知識產權制度、信用體系制度等方面率先進行了改革與探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全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寶貴經驗。
國家高新區成立十五年來的成就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做出大力發展國家高新區的決策是英明的、正確的,具有非常高的前瞻性和戰略性。
“十五”期間,多數國家高新區著力實施“二次創業”戰略,不斷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大力推進區域創新創業環境建設,使國家高新區的自主創新能力普遍得到提高。國家高新區已經成為了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已經成為我國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重要力量,為培養所在城市的新興支柱產業和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在加快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二、戰略環境
“十一五”期間,是我國實施《規劃綱要》的關鍵時期,國家高新區的建設面臨比較復雜的國際國內環境。
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和創新型國家奮斗目標的提出對國家高新區發展提出了全新要求。2005年國務院發布了《規劃綱要》,并于2006年出臺了60項相關配套政策。《規劃綱要》以自主創新為主線,提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和“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指導方針。為新時期國家高新區轉變發展思路和發展模式指明了方向,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利用科技支撐和引領區域發展成為當前國家高新區最為緊迫的任務。同時對國家高新區在新時期建設創新型國家過程中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
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為高新區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機遇和升級要求。一方面,高新技術產品的市場需求旺盛,需要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另一方面,經濟發展質量的提升,也需要國家高新區起到應有示范帶動作用。
“區域專業化、產業集聚化”成為區域發展的重要理念。隨著社會分工不斷加劇,產業價值鏈不斷分解并在區域上集聚,使得區域呈現出從研發、制造到市場的專業化分工。同時,相同的產業領域和環節在特定區域上集群發展,不同的產業領域和環節融合發展,以便降低成本,互通信息,共享資源。
在國家高新區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自主創新的環境與體制。主要體現在:部分園區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不夠,粗放式增長方式仍然存在,創新驅動經濟增長的模式沒有完全形成;一些園區內生機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中小企業重視不夠,園區發展依賴外來投資的現象仍很普遍;與周邊區域沒有形成協調并舉的發展機制,各種矛盾依然存在,產業“孤島”現象仍很突出;國家高新區的管理體制仍需進一步理順與加強;部分地方政府在促進國家高新區的產業發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多頭管理,統籌協調考慮不夠,缺乏政府促進產業發展的合力。國家高新區要堅持可持續發展,這些問題必須加以妥善解決。
三、指導思想與戰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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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營造創新創業環境,集聚科技創新資源,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培育自主創新產業,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為根本宗旨,以體制創新為突破,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第一生產力;以技術創新為著力點,進一步提升科技園區的綜合競爭能力;以創新平臺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通過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培養產業的創新集群,深入實施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發展戰略,把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核心基地、區域和城市科技創新的輻射中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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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綱要》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科學技術發展的總體目標是: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安全的能力顯著增強,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響的科學技術成果,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成為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基礎。
國家高新區的發展,必須積極承擔新的國家使命。2005年,溫家寶總理明確指出:當前,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建設正步入一個新的階段,面臨著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的第二次創業。高新區要承擔起新的歷史使命,進一步發揮高新技術產業化重要基地的優勢,努力成為促進技術進步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要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強大的引擎,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成為搶占世界高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要繼續完善支持國家高新區發展的有關政策,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這一“四位一體”的發展定位,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國家的戰略需求和長遠利益出發,向國家高新區及所在城市發出的新的動員令,也是明確國家高新區在建設創新型國家過程中引擎作用的重要體現。
四、發展原則與目標
“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發展要堅持“六大原則”,實現“五個轉變”,努力做好“四個提升”,建成“三類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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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新,循環集約”。在產業發展內涵上,按照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要求,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以創新帶動國家高新區的跨越式發展。堅持循環經濟和集約發展,以高新技術產業專業化集聚實現資源高效循環利用。
——“市場導向,面向全球”。在產業發展方向上,樹立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加大國家高新區的對外開放力度,積極吸引和整合跨國資源,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并舉,鼓勵自主品牌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產業特色,集群發展”。在產業發展規律上,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在空間上的集聚,在國家高新區中形成一批產業集群和創新集群。根據各區域的資源優勢,發展有利于國家高新區快速發展、競爭能力提升和可持續增長的產業。
——“改造升級,重點跨越”。在產業作用方式上,加強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產業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實現部分重點優勢產業的跨躍發展。
——“區域協調,帶動就業”。在產業區域功能上,積極完善國家高新區內經濟社會與環境生態協調發展、國家高新區與周邊區域協調發展的新機制,通過國家高新區的快速發展帶動周邊區域的就業水平提升。
——“體制創新,環境優化”。在產業發展機制上,強化國家高新區機制體制創新的先導作用,通過機制體制創新促進園區產業發展環境的優化,增強園區發展的可持續動力。
?。ǘ崿F五個轉變。
一是要加快實現從主要依靠土地、資金等要素驅動向主要依靠技術創新驅動的發展模式轉變,堅持把自主創新作為立區之基、強區之本,使國家高新區成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核心基地之一;
二是要從主要依靠優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資向更加注重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培育內生動力的發展模式轉變,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成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
三是要推動產業發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集中優勢發展特色產業、主導產業轉變,重點發展孕育自主創新的特色產業,形成規模化、特色化、國際化的創新集群,成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的強力引擎;
四是要從注重硬環境建設向注重優化配置科技資源和提供優質服務的軟環境轉變,形成規范高效、競爭有序、服務優良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營造優越的創業環境、優化的發展環境和優質的服務環境,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先行區;
五是要從注重引進來、面向國內市場為主向注重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大力開拓國際市場轉變,以扶持自主創新、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為宗旨,成為引導我國企業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服務平臺。
(三)做好四個提升。
自主創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到2010年底,國家高新區內的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國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15%,國家高新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中的作用明顯增強;2010年底,國家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要達到4萬家,成為園區創新的主體,企業研發(R&D)經費占產品銷售額比例達到4%(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為5%以上)。研發(R&D)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爭取達到20%,聚集研發(R&D)人才120萬人。授權發明專利數接近2萬項;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達到數十項。
國際競爭力得到顯著提升。力爭國家高新區在若干領域的自主創新技術達到國際中等或先進水平,產品占有較大市場份額。通過技術創新的重大突破,培育若干新興產業。形成一批產業特色明顯、上下游緊密聯系的產業集群?!笆晃濉逼陂g,出口高新技術產品金額年均增長30%以上。“十一五”末期,引導國家高新區著力培育一大批國內高新技術企業的100(經濟實力最)強、100(發展速度最)快、100(經濟效益最)佳、100(自主創新能力)新,造就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企業和知名品牌??萍计髽I孵化器累計畢業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5萬家。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每年平均新增1000家。
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提升?!笆晃濉逼陂g,國家高新區要進一步集約利用土地,單位面積的產值要在“十五”基礎上提升15%。要進一步加強對資源、能源的可持續利用,力爭每萬元增加值的能耗在“十五”基礎上降低15%。力爭建成若干循環經濟示范園和生態工業園。
輻射帶動作用得到提升?!笆晃濉逼陂g,國家高新區主要經濟指標的年均增長速度要達到20%以上。2010年底,國家高新區企業年銷售總額達到8萬億元、年工業總產值達到7萬億元、年工業增加值達到1.7萬億元、年稅收3800億元、年出口額2500億美元,高新技術產品年收入達到2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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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2—3個領先園區跨入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行列。以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為目標,以創新要素大量集聚、創新文化氛圍濃郁、創新成果不斷涌現、產業積極對接國際市場、產業組織和發展模式創新、區域輻射帶動能力較強、有一批世界知名創新企業和區域性的特色產業集群、自主創新技術能引領或緊跟國際發展前沿為標準,重點支持2-3個國家高新區率先進入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行列,成為引領我國高新區發展的旗幟和實施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重要載體。
建設一批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創新型園區。以增強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通過大力加強園區的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吸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入戶、建設一批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等有力措施,將部分中心城市的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能力較強的創新型園區,使其成為區域經濟增長和結構調整的重要引擎,成為引領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重要載體。
扶持一批具有地區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要積極扶持一批基礎條件完善、產業特色鮮明、發展前景廣闊的國家高新區,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集群,快速提高這些國家高新區的綜合實力。使其在帶動地方產業升級、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培育產業集群中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五、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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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推動火炬創新創業園建設。支持創新資源不夠集中、創業能力不夠強大的部分國家高新區,集中區域內的優勢創新資源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和不同投資主體、不同專業分工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共同構成科技創新創業集群區域,提升和優化區域內部的創新創業環境。
完善以專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為核心的創業孵化體系建設。鼓勵各類孵化器,包括創業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大學科技園等服務機構的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多元主體創辦各類專業孵化器。各國家高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專項政策,落實專項經費,鼓勵其提高專業服務能力、社會化資源整合能力,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業,使國家高新區成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搖籃。
探索建立適合于高成長性企業加速發展的載體和資源整合體系。在中小企業創新活躍的國家高新區內,要積極搭建強化服務功能、豐富服務手段并能夠整合配置資源的科技企業加速器,以滿足快速增長的、與創業期企業不同的高成長性企業服務需求。各國家高新區要根據自身情況,把科技企業加速器的建設與專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等結合起來,為高速成長企業提供高品質服務。通過市場化手段運營科技企業加速器,打通我國高科技企業成長通道,加速高成長企業發展壯大。
大力培育促進產業發展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大力發展創業服務中心、創新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交易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發展與高新技術產業配套的技術專利代理機構、鑒定機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信息與咨詢公司、會計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機構。發揮中介機構在國家高新區產業發展中的產業研究、要素引進、技術支撐和企業服務的作用。要通過政府采購大力培育中介服務市場支持中介機構做專做強。
加強高端人才隊伍建設。通過與著名大學、培訓中心合作,培養現代企業家和高層次職業經理人才。通過建立區域人才培訓體系、引進高端培訓機構,加強對高水平的產業技術工人的培訓。要密切同大學、院所及企業的合作關系,吸引具有經濟研究背景、洞悉產業發展基本規律、具備國際視野、掌握產業發展動態的高級人才,充實國家高新區的管理運營隊伍,加快管理、開發和運營專業化。
擴大開放,以國際化推進產業化。充分利用科技部作為科技外事主管部門的優勢,加強園區間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促使高新區與世界一流科技園區接軌,增強園區的國際競爭力。鼓勵高新區參與國際產業分工和資源調配,鼓勵園區內有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在國外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等形式參與國際競爭,繼續吸納跨國公司在國家高新區設立研發中心、總部和生產基地,推動先進技術、管理方法、資本和人才在國家高新區內的合法擴散和流動。通過加大宣傳和政策引導,吸納大批高素質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把留學生企業打造成為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重要載體。
加強文化建設,提升園區創新活力。各國家高新區要繼續加強對區內創新創業文化內涵的挖掘、凝練和提升,力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國家高新區文化體系。要繼續通過會展、媒體宣傳、先進人物評選、創新創業大賽等多種形式來擴大國家高新區創新文化的影響。要大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努力提升園區創新活力。
加強協調,促進園區和諧發展。各國家高新區要在產業發展及園區建設中協調解決好社會保障、就業、農民安置等問題。國家高新區要幫助周邊欠發達地區,主動做好技術擴散和產業輻射,帶動其共同發展。園區間要建立信息溝通網絡、加強橫向交流,特別鼓勵發展較快、較好的園區與資源、條件相對較少、較弱的園區間建立互補、互助性友好合作機制,共同和諧發展。
?。ǘ汛蟾咝录夹g產業。
建立適合自主創新特點的產業結構和產業生態體系。確立國家高新區產業發展的“三個標準”:發展與地區資源優勢相吻合的產業;發展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產業;發展資源能源消耗小、環境友好型的產業。各高新區在此原則的指導下適時選擇適合自身特點和發展階段的主導產業及產業結構。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重點支持成長性好的企業快速發展,培育一批創新活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形成以大帶小、以小促大的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格局。
積極培育新興業態,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尤其是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現代服務業是新型工業化的關鍵之一,既是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補充,也是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環境。高技術服務業是產業價值鏈上不同環節逐漸分解和重新集聚的必然結果,是產業高端發展的重要形式。鼓勵基礎較好的國家高新區積極探索發展現代服務業(包括高技術服務業)的新路徑,通過培育市場、政府采購、組建產業聯盟、制定促進政策等手段,重點支持由網絡技術和通信技術催生的新興服務業,如互聯網產業、3G產業等;重點發展由從高新技術產業價值鏈上分解出來的產業形態,如研發、設計、測試、咨詢和技術交易等;重點推動高新技術與傳統服務業的融合滲透,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電子銀行、遠程教育和遠程醫療等服務業態。努力促進現代服務業在高新區內形成新的集聚,成為高新區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組成,成為地方經濟重要增長點。
搶占產業技術高端,積極發展高端制造業。高端制造業是區域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是產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主要驅動。各國家高新區要緊緊抓住產業價值鏈高端環節,充分利用外來投資優勢和內生企業發展,瞄準產業關鍵領域的核心技術,大力發展集成電路、光電顯示、醫療電子設備、汽車電子、生物醫藥、新能源等產業的高端制造業。
挖掘地方優勢資源,推動產業特色化發展。發展特色產業是產業基礎較為薄弱的地區或者是區位優勢不明顯的地區實現經濟趕超的一種發展思路,關鍵是找到能夠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的切入點。鼓勵充分挖掘區域的自然資源、科技、人才、信息、區位甚至文化層面的各種優勢,在傳統產業特色的基礎上,做強做大特色產業。同時在發展中不斷調整、優化和升級產業的檔次和結構,推動國家高新區內特色產業集群的形成和壯大。
加快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積極引導國有大中型企業在國家高新區創辦科技型企業,探索“強強聯合,體外重組”、“引進資本,嫁接改造”以及“整體遷入,自我改制”等模式,把技術、設備、人才等存量優勢轉化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增量優勢,加快傳統產業提升和改造速度,壯大產業規模。尤其是要利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提升傳統企業的生產流程、管理模式、市場營銷渠道和產品的檔次和層次,全面提升傳統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推進傳統企業向現代企業的轉變。
堅決退出低端高能耗產業。各國家高新區要旗幟鮮明地退出不符合地方發展定位的產業,下大力氣退出現有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以及破壞人文生態環境的行業,限制并淘汰落后工藝與裝備。各國家高新區要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相關能耗、污染標準,實行嚴格的產業準入制度,提高一般加工產業的進入門檻。建立劣勢產業存量資源轉移機制,對需要退出的產業實行有序收縮,積極將資本存量向高增長產業部門有效轉移,活化寶貴的土地、資金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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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廣適合自主創新特點的產業集群發展模式。各國家高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在創業孵化、招商引資、專業服務平臺搭建、專業化的地理空間規劃中有意識地促成產業集群發展,重點推動特色企業在物理空間上的專業集聚,實現共享信息、互通有無。加強引入產業技術資源,奠定產業集群發展基礎。通過大力發展產業集群,使產業技術的重大突破成為可能。
鼓勵基于技術創新的產業聯盟。鼓勵有條件的國家高新區建立基于多種目的的產業聯盟,重點推動由大企業發起成立,以制定行業標準為基本手段的產業化前聯盟,為進入新興產業做好準備;推動圍繞龍頭企業、以推進產業化進程為核心的產業化過程中的聯盟和以中小企業為主、以開拓共同市場為目的的產業成熟階段的聯盟。通過企業內部創新到外部聯合創新的轉變,實現創新空間的新提升,同時降低技術創新風險,協助開拓市場。充分發揮第三方中介機構在產業聯盟中的策劃、組織和協調作用。在推進產業聯盟過程中探索政府支持企業從點到面的轉變。通過產業聯盟橫向維護良好的競爭生態,縱向整合產業鏈和產業資源,為形成產業集群奠定重要基礎。
搭建公共的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各級科技部門要加大對國家高新區內的公共技術平臺建設的支持。要把公共財政科技投入和產業化資金重點投向支持產業發展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中心、檢測測試平臺、開放式實驗室、專業服務體系等,提升產業技術的競爭能力。
(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進新型產學研合作。國家高新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集中政府優勢科技資源向企業的自主創新傾斜,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鼓勵企業積極與區域內外的大學、科研院所展開基于設備與信息共享、研發外包、聯合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計劃研發項目等多種形式的合作模式。
實施人才、專利、標準三大戰略。貫徹“人才強國”戰略,國家高新區要安排專項資金吸引高端人才。要把發明專利的產出能力、應用轉化能力,作為檢驗國家高新區自主創新水平的主要指標之一,努力提高企業申報專利、管理專利、利用專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把實施標準戰略作為國家高新區的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多種形式的產業聯盟鼓勵不同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修改與制定,參與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研制。
鼓勵產業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各地要制定具體的扶持政策,支持研發業態創新,大力發展研發合同外包(CRO)等新興業態,鼓勵跨國公司、外埠企業在國家高新區設立研發中心,鼓勵技術轉讓、咨詢等科技中介服務發展。鼓勵通過信息技術、網絡技術促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
加快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鼓勵企業以“購買技術”、“并購企業”、“技術許可”、“國際合作”等開放式模式,實現產業核心技術的再開發和再創新。各國家高新區要引導、鼓勵企業把技術資金的使用和人力資源的配置放在再創新階段。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規保障。
加緊《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簡稱《配套政策》)的落實和試點。各國家高新區要積極協助當地政府抓緊研究落實《配套政策》的相關要求,同時制定提升國家高新區或所在區域自主創新的政策條件,力爭在科技投入、創業投資、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等方面先行先試,營造企業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
完善政策體系。積極協調國家有關部門,確?,F有的各項優惠政策穩定不變。要以把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自主創新的重要載體為主題,積極爭取出臺鼓勵與支持研發、孵化、知識產權保護、創業風險投資、技術轉讓、中介服務和調動各類人才積極性等方面的政策。
推動國家及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國家高新區管理條例,規范國家高新區的管理。積極推動省級人大的國家高新區立法工作。通過人大立法和政府規章、授權,進一步明確國家高新區的法律主體地位,明確法定權限。
(二)機制體制保障。
繼續完善國家高新區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繼續支持國家高新區堅持和完善精簡高效的管理體制。國家高新區的管理機構作為所在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對一區多園的國家高新區要由國家高新區的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和統一規劃。國家高新區原則上不與所在行政區合并管理或取消管委會建制。
完善科技創業的投融資體系和信用體系。要進一步加快建立與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規律相一致的投融資體系,創新融資、擔保、貼息等機制,形成包括政府引導資金、天使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商業信貸資金等多層次的投資主體,引導企業利用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海外融資等資本市場進行融資。要多方引入國內外投資型企業入區,推進技術產權交易融資,積極探索“高新區+高技術成果+民營資本”聯合支持高科技項目的有效途徑,構筑重大產業化項目金融服務的快速通道。
探索園區與周邊區域協調發展的新型機制。各國家高新區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展開與周邊區域協調發展的機制創新,制定產業在園區與周邊區域的合理布局和規劃,實現以園區發展帶動周邊區域就業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善,以周邊區域發展服務園區發展,為園區拓寬發展空間和為入區企業提供產業和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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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地方財政科技投入的穩定增長。國家高新區要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笆晃濉逼陂g,確保地方財政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
保障公共財政資金的“四個傾斜”。國家高新區的公共財政資金要形成合力,要進一步向提升和優化國家高新區基礎設施傾斜,支持各功能區的水、熱、電、汽、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要向充實和完善國家高新區服務支撐體系和綜合服務功能傾斜,引導生產性服務體系的建立、資源共享和功能完善;要向培育和實現區內重大自主創新和產業化項目傾斜,增強對重大項目的專業配套能力;要大力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行為傾斜,培育未來的經濟增長點和持續的創新能力。
集成科技部內資源,支持高新區自主創新??萍疾?63計劃、支撐計劃要重點向國家高新區內的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產學研聯盟傾斜。要利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重點投入高新區內技術轉移專項、創業投資母基金及公共服務機構平臺的建設,要利用火炬計劃環境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引導高新區進一步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及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要積極組織有條件、有能力的高新區及區內企業、研究機構共同承擔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確定的重大科技專項。
?。ㄋ模┗鹁嬗媱澀h境條件保障。
國家高新區是火炬計劃的重要載體和核心政策工具。十幾年來,火炬計劃集中了有限的資源向國家高新區傾斜,有效地推動了國家高新區的環境優化和產業發展。在新時期,火炬計劃仍將繼續以國家高新區為載體,積極實施“育苗造林”工程。要充分利用公共財政引導社會資源對“良種”(優秀創業團隊)的發現和孵育,更加注重企業層面創新能力的培養,促進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要更多地通過公共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成本,注重集群層面創新能力的提高,促進產業增強國際競爭力。通過政策扶持和實施“育苗造林”工程,大力促進國家高新區的可持續發展。
(五)加強管理與指導。
建立國家高新區評價考核動態管理。對國家高新區實行“總量控制、定期考核、優上劣下、分類指導”的動態管理。不斷完善《國家高新區評價指標體系》,對國家高新區的知識創造和孕育創新能力、產業化和規模經濟能力、國際化和參與全球競爭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考核評價。組織開展國家高新區的總體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和區域發展需求進行分類指導,必要時對國家高新區布局做局部調整。
提高國家高新區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積極推動發展較好的國家高新區按審批原則及程序要求適當擴區。各國家高新區要把加強空間規劃作為“十一五”期間園區發展的大事來抓,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對開發區布局集中、土地集約、產業集聚要求,進一步加強土地規劃與開發建設管理;要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來進行開發建設;要嚴格按照規定合理規劃用地,新增土地面積應主要用于高新技術項目用地及建設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和相關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和相關配套設施。支持地方政府將國家高新區周邊預留的發展空間和產業配套、生活配套空間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開展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和創新型園區的行動。研究借鑒國際領先園區的經驗,確定我國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和創新型園區的特征和發展目標,制定《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和創新型園區行動方案》,選擇基礎較好、實力較強、意愿明確的國家高新區進行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六)加強研究、交流和宣傳。
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研究。要依托國內外大學、科研院所的力量,加快建立和完善國家高新區發展戰略的研究體系,組織開展國家高新區及相關的產業集群、成果轉化等課題研究,緊緊圍繞提高區域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深入開展發展戰略研究,積極探索符合時代特征、具有中國特色、反映區域特點的國家高新區發展思路和發展模式,為國家高新區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不斷提供咨詢和建議。
加強同國際上成功的科技園區的經驗交流。要加快國家高新區信息化建設,實現國家高新區信息資源的快速整合和共享。通過舉辦科技博覽會、高層論壇,組建跨區域、跨國界的技術創新聯盟,促進企業、園區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人才、知識、信息、技術、資本等資源在更廣闊空間的流動和優化組合。充分利用在美國、英國、俄羅斯、新加坡、奧地利等國家建立的海外科技園,加快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進程。
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發展經驗和成果的廣泛宣傳。加強對國家高新區探索自主創新道路和模式的深入調研,挖掘園區和企業發展典型案例,不斷總結國家高新區的發展經驗和成果。通過各種媒體和方式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對國家高新區成果的宣傳,使國家高新區發展模式和取得的成績起到更大的示范引導作用。
加強國家高新區統計工作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現有產業業態和產業組織的研究,把高技術服務業納入國家高新區統計體系。進一步完善現有國家高新區統計快報體系,及時、準確、規范地完成國家高新區數據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