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6日國務院批準武漢、南京、沈陽、天津?西安、成都、威海、中山、長春、哈爾濱、長沙、福州、廣州、合肥、重慶、杭州、桂林、鄭州、蘭州、石家莊、濟南、上海、大連、深圳、廈門、??诘?/font>26個高新區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明確國家高新區由國家科委審定區域面積、范圍和歸口管理,同時頒布了《國務院關于批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發[1991]12號)及三個附件(附件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附件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和附件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收政策的規定〉)。
1991年4月26-29日全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鄧小平同志題詞“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國務院總理李鵬接見了部分會議代表。
1991年5月29日國家科委下發通知,決定成立國家科委發展高技術產業領導小組。同時決定國家科委火炬辦與火炬中心合并,負責組織實施火炬計劃的全部工作,并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行歸口管理和具體指導。
1991年9月5日國家科委?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關于深化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改革,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決定》。
1991年9月21日海關總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貨物的管理辦法》。
1991年10月7日海關總署發布《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貿易的管理辦法》,決定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貨物實施優惠政策。
1991年10月21-24日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亞太地區科技工業園討論會在上海舉行。
1991年11月16-18日國家科委體改司、國家體改委綜合規劃和試點司、國家科委火炬辦在北京召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