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火字[2015]85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工作,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各項目合同規定的任務,現將2015年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重點項目是指有經費支持,已簽訂《科技開發項目任務書》的國家火炬計劃項目。本次驗收的范圍是:2013年及以前立項且未驗收的項目。
二、驗收依據
項目驗收以火炬計劃項目的《科技開發項目任務書》為基本依據,對驗收項目的經費使用合規性和計劃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客觀的、實事求是的評價。
三、組織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科技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火炬計劃項目的驗收工作。
四、驗收要求及程序
(一)驗收要求
1.2012年至2013年立項應驗收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項目承擔單位、科技管理部門與火炬中心簽訂項目驗收審批表。
2.2012年至2013年立項項目到期不能驗收的,科技管理部門需寫明不能驗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視情況終止項目實施。
3.2012年以前逾期驗收的項目,科技管理部門需寫明逾期驗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視情況給予驗收。
4.2012年至2013年立項需驗收的重大項目(創新型產業集群、科技服務體系),由項目組織單位填寫重大項目驗收綜合報告(詳見附件1、2),組織子項目填寫驗收審批表,報科技管理部門統一驗收。子項目中凡屬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填寫產業化類驗收審批表(詳見附件3);子項目中凡屬服務平臺項目,填寫環境建設類驗收審批表(詳見附件4)。
(二)驗收程序
1.2015年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報送工作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址: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提交和審核,具體操作方法詳見網上申報系統使用手冊(見申報中心網站)。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和科技管理部門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網上報送系統開通時間是2015年4月24日。
2.項目承擔單位在線填寫項目驗收審批表,提交給科技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火炬中心,待火炬中心審核通過后,在線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打印驗收審批表的正式文本,并在封面和審批表相應位置加蓋公章及財務章。其中重大項目的子項目填寫項目驗收審批表后提交給項目組織單位,由項目組織單位填寫重大項目驗收綜合報告后統一提交給科技管理部門。
3.科技管理部門在線填寫專家信息,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專家人數不少于3人。
4.科技管理部門將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審批表(詳見附件1、2、3、4)和《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結論匯總表》(詳見附件5)及相關材料,加蓋科技管理部門簽章并提交火炬中心備案。火炬中心可視科技管理部門組織情況對驗收項目進行抽查。
五、驗收結論
(一)驗收結論分為“合格”、“結題”、“不合格”三種。
合格:按期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的各項任務,經費使用合理,提供的驗收文件和資料齊全、數據真實,視為合格項目;
結題:項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經過努力仍未攻克關鍵技術,致使項目無法實施;
不合格: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通過驗收。
1.未按項目任務書的要求達到預定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
2.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
3.擅自修改項目任務書中的考核目標、內容、技術路線;
4.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但未能解決和作出說明,或研究過程及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二)驗收合格的項目,由科技部火炬中心頒發國家火炬計劃項目驗收合格證書,并在火炬中心網站上公告驗收合格、結題及不合格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清單。
(三)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火炬計劃項目。
六、聯系方式
請各科技管理部門做好本次驗收工作,并將以下材料于2015年10月30日前報送我中心。
(一)《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審批表》(見附件1、2、3、4)及相關材料,一式一份。
(二)《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驗收結論匯總表》(見附件5)一份。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綜合計劃處208室。
郵政編碼:100045
聯系人:林蕓、徐示波
聯系電話:88656150、88656155,88656154(傳真)
E-MAIL:liny@c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