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全力做好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政策和生態體系,強化科研機構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建設,技術轉移轉化駛上“快車道”。
近一年來,深圳37家實施單位完成職務科技成果分割確權160余件,賦權成果轉化實施持續加速,技術轉移機制更加健全,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顯著提升。
在賦權改革的帶動下,2021年全市認定登記通過15284份技術合同,同比增長30%;技術合同成交額1627.08億元,同比增長57%;核定技術交易額1553.46億元,同比增長52%。
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是我國過去數十年科技體制改革的主線之一。長期以來,科技成果轉化難、轉化率低是困擾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難題瓶頸。現有的轉化后獎勵現金、股權等收益激勵方式(即先轉化后獎勵)難以充分調動成果完成人(團隊)的積極性。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之一,堅持立法先行,完善賦權政策制度體系是深圳探索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路徑。
2020年8月,深圳積極抓住國務院部署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的有利時機,出臺《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在國內首次以立法形式規定“應當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為該市開展賦權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將國家“試點賦權”率先轉變為“應當賦權”。
2021年6月,市科技創新委牽頭制定《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實施方案(試行)》(深科技創新〔2021〕155號),對賦權流程、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提出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改革舉措,同步選擇改革動力足、創新能力強、轉化成效顯著以及示范作用突出的37家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企業實施賦權改革,全面鋪開賦權改革工作。
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公共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汪云興認為,從以上改革內容來看,其一個核心就是“讓成果轉化變主動行為”,讓創新全過程的參與者分享更多的創新紅利。
深圳各實施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先確權后轉化”“先評估后買斷”“先授權轉化再確權”等多種方式,推動賦權改革落地生效,將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由單純的國有轉變為單位、個人混合所有。
南方科技大學作為國家首批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試點單位之一,近年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顯著。目前,南科大對43件科技成果實施賦權,其中26件完成產業落地,比如機械與能源工程相關的4項成果賦權后,成果完成人積極與相關企業達成合作意向,最終以400萬元實現轉化。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探索實施賦權改革,由科技成果發明人團隊所成立的持股平臺公司代為持有學校30%股份,并簽署相關協議。
深圳大學創新轉化及收益分配形式,允許采用許可、轉讓、作價投資或“股權+現金”混合實施方式,同時對于兩年內職務科技成果因再次轉讓或融資等方式增值,其增值部分的15%收益歸屬學校。
深圳大學實施賦權改革后,成果轉化指標實現跨越式增長,成果轉化114項,是去年的1.83倍;轉化合同金額1100多萬元,是去年全年的4.5倍。
目前,全市高校院所、科研機構推動建設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創新驗證中心,目前全市共有備案技術轉移機構93家,其中國家技術轉移機構11家,市級技術轉移機構82家,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市場化、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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