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是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也是我國科技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長期以來,除了因體制、機制障礙,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能力未能有效提高外,另外常常被忽視的一點還有就是對科技成果轉化現實效果的監測與評價。
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監測與評價體系,這對于客觀認識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實際情況,切實提高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體系刻不容緩。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一個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評價體系?我們可以從國外經驗中總結出以下幾點要素。
1、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設。
目前我們常常所說的"科技成果轉化率"由于缺乏明確的界定、統一的統計口徑等,很難反映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全貌。事實上,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復雜、多樣化的系統過程,"科技成果轉化率"也只能是轉化行為的表象總結,并不能說明科技成果轉化的實際效果。
根據對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關于技術轉移的監測與評價指標設置情況,其往往都是利用一套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如美國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就圍繞著技術創新產生的新產品、研發經費、專利產出、專利、版權、商標的許可量、許可收益等幾個方面設計評價指標,從整體上對美國大學的科技成果轉化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與國外相比,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指標體系建設仍然較為落后,需要加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可以進行國際比較的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指標體系。
2、評價堅持"質量"第一
大量的文獻資料表明,在科技成果評價標準方面,國外雖然存在許多差異,但從總體上來說,都是在堅持科技成果質量第一的基礎上,強調針對不同的科技成果實施不同的評價標準。
西方國家衡量科技成果的兩項標準是:在國際競爭中是否占有地位、能否產生經濟效益。若既不能創新人類的認識,又不能帶來經濟效益,那樣的科技成果是毫無意義可言的。
3、評價的社會化與多元化。
通常,西方國家在對科技成果的評價過程中,態度是極其專業和負責的。不僅一項科研會讓不同的專家組共同評定,而且專家也不僅僅局限于學術界,也有來自工業和商業界的人士,更有利于全面判斷科技成果的價值。
英國大學科研評價體系把大學內的所有科研活動分成許多研究單元,每個研究評價單元有一個9-18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這些專家大多來自學術界,也有一些來自工業和商業界。也有少數專家組是由幾個評價單元聯合組成。
而美國學術界專家在對美國聯邦政府支持的科研項目和成果的評估中提出了以下觀點:對研究項目進行評估時,應選擇與研究項目特點相符的評估方法,針對不同的研究項目的特點、評估的時間范圍、評估的對象及重點、以及根據評估的程序所需的專家也應不同。
4、引入客觀的評價方法。
在科技成果評價方面,最初一般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但這種方法受主觀因素影響較大,為此人們逐漸把一些文獻計量學、數學和經濟學等學科的方法引入科技評價中來,以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目前,世界很多國家的科技成果評價都是以定性分析為基礎,以定量分析為手段,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
美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NSF)于1976年形成了這一領域的經典報告《作為評估方法的文獻計量學》。文獻計量分析是以出版物、出版物的引文和專利、專利的引文等為依據進行評價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可以彌補定性評價的不足。目前,在國際上運用最多的評價工具是菲爾德的《科學引文索引》(簡稱SCI)數據庫。
從我國現狀來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評價體系的建立任重道遠:在法制化建設上需進一步努力,在具體措施的落實上需進一步完善。
沒有法律強有力的保障,評價仍將流于形式。我國科技成果轉化評價中很大的一個問題就是監督力量的薄弱,評價的公平性由于監督者的缺失而無法保證。評價涉及評價的主體和評價的客體,其中評價的客體指研究者,評價的主體包括同行評議專家和科技評價機構。建立針對這三者的監督機制是提高科技成果評價有效性的保證。
科技成果評價體系的建立,要建立起合理的評價方法及有效的實現手段。因此首先要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的監測與評價制度,明確評價的范圍、內容和方案等;其次,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評價的工作體系,逐步建立起制度化、標準化的科技成果轉化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