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科技成果轉化往往面臨缺少資金的問題,推動科技成果真正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就要幫助科創企業和團隊解決資金難題。為支持“晉創谷·太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盡快實現成果轉化,10月21日,市科技局開始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晉創谷·太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的申報。這標志著太原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又一項創新模式正式啟動。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新模式。在“先投”階段,財政資金以科技項目形式“投”向企業,支持研發和成果轉化,并約定后期轉化為股權的條件;在“后股”階段,當被投企業實現市場化股權融資或達到轉股條件時,按約定將投入的財政科技資金轉換為企業股權,并按照“適當收益”原則在一定期限內退出。
此次,市科技局“先投后股”模式主要服務“晉創谷·太原”入駐企業,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且金額不超過500萬元;重大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先投后股”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6年,其中科研期2年、股權轉化期2年、股權退出期2年。
申報項目須符合“晉創谷·太原”產業導向,聚焦先進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導體和新材料等領域;所轉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開發價值及產業化前景,技術路線及實施方案科學可行,擁有項目相關的自主核心知識產權且不存在爭議和糾紛;取得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重大突破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另外,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產業化價值、尚未形成產品或實際應用、需要進一步熟化的科技成果,且權屬明確,無知識產權糾紛;項目須圍繞上述科技成果,繼續開展成果的工程化研發(中試、熟化等),以實現成果形成相關產品或技術、工藝、方法的規模化生產和常態化應用;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圍繞上述科技成果,已簽訂技術作價投資、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或技術開發等技術合同的項目,也可以申報。
據介紹,作為引導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加速器,“先投后股”旨在通過改革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方式、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模式,聚焦初創期科技企業,探索建立引導社會資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融資場景,以此加快推動技術驅動型的新模式、新動能、新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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