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采取企業自主評價,評價工作機構負責形式審查。為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每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評價工作機構開展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抽查,隨機確定抽查企業名單,抽查比例不低于5%。評價工作機構應核對被抽查企業上一年度的企業規模、職工人數和研發投入指標。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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