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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辦公廳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通知
國科辦區〔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是極具活力和潛力的創新主體,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為主線,推動科技、金融、財稅等政策加大落實力度,從優化資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創造應用場景、夯實創新創業基礎條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安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大幅提升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二)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體系,營造全社會支持中小企業研發的環境氛圍,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新增20萬家。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能力,實現“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增5萬家(即每個科技企業要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產品、科技人員占比大于60%、以高價值知識產權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過5項、研發投入強度高于6%)。
二、優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資助模式
(三)優化科技計劃支持研發的機制。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中,單列一定預算資助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精準支持具備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國家科技任務,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加快培養一批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夠形成核心技術產品等“四科”特征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四)優化政府引導基金支持研發的機制。優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績效評價制度,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作為重要績效考核指標。支持國家、地方及行業各類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子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天使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力度。
三、落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政策措施
(五)促進鼓勵企業研發的政策應享盡享。按照應落盡落原則,進一步推動簡化普惠性優惠政策兌現程序,進一步落實好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開發及技術轉讓增值稅免稅、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征等政策,激發企業技術創新活力。推動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
(六)建立金融資本支持企業創新積分制。鼓勵各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積分評價指標體系,統籌銀行信貸、風險補償、融資擔保、金融債等,完善企業創新積分與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聯動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升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為不同發展階段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金融服務等,支持形成與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等證券交易機構的協同機制,拓展融資渠道。
四、提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人才服務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高端人才。鼓勵各地方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或“旋轉門”機制。探索市場評價人才機制,對市場認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人才及團隊,按照一定比例對個人所得稅形成地方財力部分給予獎補,在項目支持、政府投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支持各地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高端研發人才納入相應的職稱序列。
(八)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國際人才。鼓勵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聘請國外高水平專家。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許可等程序,推動完善家屬簽證、子女入學等服務。支持企業聘請的外國專家承擔各類外國專家項目。鼓勵在企業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科技計劃項目。
五、創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應用場景
(九)創造應用場景驅動研發模式。國家創新型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要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智慧城市、重大工程等應用場景,發布場景清單,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商業價值的示范產品。支持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制度,加大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政府非招標采購力度,帶動企業新技術研發及產品迭代升級。
(十)探索更加適應研發的新型園區治理模式。完善高新區等評價指標體系,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作為重要評價指標。高新區要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試熟化基地、平臺建設、場地租賃等支持力度。探索多主體協同創新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治理模式。鼓勵區內大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揭榜掛帥”制度,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發展模式。
六、夯實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的基礎條件
(十一)厚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根基。進一步優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創新創業載體,為初創期中小企業注入研發理念和創新文化基因,推廣“投資+孵化”模式,提升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載體效能。加大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載體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依托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深化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鼓勵國有創業服務載體改革釋放活力。
(十二)強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評價導向。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加強提升企業研發能力的評價導向作用,精準選擇一批研發能力強、成長性高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調查制度,加強企業研發能力監測和統計分析,為制定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政策提供支撐與服務。
七、強化組織落實
(十三)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擺在科技創新工作的重要位置,結合本地方實際,因地制宜、主動部署、主動推進。省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制定落實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的制度安排和工作體系,加大支持力度,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人才、資本、項目、平臺等創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聚集。
(十四)科技部將持續優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安排,指導地方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支持,并納入對地方科技創新能力的績效評價體系。推動各類國家級創新平臺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開放服務,引導更多資源支持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科技部將及時總結典型案例,加強交流和經驗推廣。
科技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